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暨本縣111學年度精進 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縣南區各國民中小學教師優先,若尚有名額,再開放北區教師報名。 (二)輔導團各領域團員。
三、研習辦理時間及地點詳參附件實施計畫。
四、報名方式:請於5月22日後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完成報名 (課程代碼另於處務公告)。
五、參加教師請以縣府函文辦理公(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