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 設籍在花蓮縣一年以上且具低收入戶身分者。
2. 同戶限一人申請
3. 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 (105學年度第2學期,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體育成績70分以上
4.殘障學生不必附體育成績
5.夜校生、進修部、公費生、國小成績恕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
1.申請書一份
2.105下成績單一份
3.低收入戶『正本』 一份。
4.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請注意日期: 有效期限從106年08月至10月
5. 殘障學生須附殘障手冊影本
6. 附住宅位置圖 (請註明明顯建築物名稱或路標),以便於家庭訪視。
7.以上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註: 請將以上資料用A4列印,按照順序用迴紋針夾好送至註冊組。
三、獎學金額:每名2000元整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 106年10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