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縣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說 明:
1.依據「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與105年度介聘作業行事曆辦理。 2.高國中與國小(含幼兒園)分組審查,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3.檢附積分審查補充說明與委託書。
4.擬參加積分審查教師以公假登記(課務、交通費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