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09年8月17日湖農工學產字第1090005714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之書面資料等項,請參閱附件檔案。
三、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四、檢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服務學生名冊、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