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學對象: 具有原住民身分, 家戶年所得40萬元以下者。
註: 具有原住民身分,且為低收入戶者,應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
二、助學金額:每學年每名4000元。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
1.申請表 |
2.全戶戶口名簿 |
【109學年度特殊狀況證明書】: 符合以下資格才需填寫此表
請表內【家戶人口】成員有填寫【5失聯】或【6其它】者才需請導師填寫。此證明書具法律效力由導師填寫,呈校長核定,以學校名義出具不得交由學生本人填寫。
註:請按照順序用「迴紋針」夾好。
四、校內申請期限: 1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