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
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4.108下各學習領域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註:七年級新生請向【原就讀國小】申請相關資料。
二、應繳資料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3.108下學期成績證明單一份。
4.108下獎懲紀錄一份。
三、獎學金額:經評審後,每人3,000元。
四、校內集體受理申請截止日期:109年9月1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