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提供弱勢家庭青少年的在學癲癇朋友們,減輕就學經濟壓力。
2.104上、下兩學期總成績75分以上且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3.未享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每戶補助一名。
二、申請方式: 1、2、3、4、5、8為必要檢附之文件,6、7得依實際情況提供。
1. 申請表一份。
2.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影本一份。(需有當學期註冊章)。
3.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 104上下學期成績單一份。新生請檢附小六全學年成績單。
5. 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
6. 低收、中低收、清寒、身障、重大傷病、特境家庭等證明。
7. 災難、變故或重症等證明文件:
死亡證明、 醫療診斷證明、服刑證明、重大災害或其他。
8. 申請人之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三、獎助金: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3000元,共4名。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 10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