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依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規定,除人事主任係當然委員外,指定委員4人、票選委員2人。又依銓敘部前於102年11月25日以部法二字第1023783246號函,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3人)。
2.本校105學年度考績暨甄審委員置委員7人,其中當然委員(人事主任)1人,指定委員4人,票選委員2人,候補委員2人。
3. 本校於105年8月26日校務會議辦理票選委員選舉,得票情形如附件。票選結果經校長簽核並指定委員如下:(一)指定委員:楊秉正主任(兼主席)、羅崇源主任、張長壽主任、張春美組長。(二)當然委員:茹靜芬主任。(三)票選委員:秦美惠幹事、鍾昆富護士。(四)候補委員:秦美珍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