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縣府109年7月13日府教課字第1090131825號函辦理。
二、本案公告周知並請同仁參閱要點及相關附件說明,有疑義者請於110年2月22日109學度第2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提出討論,無異議則於本次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三、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