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書共三張●
一、助學對象:
1.領有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身心障礙證明者。
2. 109上學期成績60分以上,操行分數請寫期末成績單之導師評語。
二、助學金額: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2000元整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109下學生證正、反影本一份。
3. 108上成績單一份。
4.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一份。(A4尺寸影印)
5.民國110年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及身心障礙證明一份。
6.健保卡影本一份。
7.金融(郵局)機構存摺影本一份。
8.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三)一份。
註: 請將申請書填寫完整並備齊證明文件,按照順序1至8用「迴紋針」固定在左上角。
四、校內申請期限:1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