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二、辦理時間:110年6月18日(星期五)8:50~16:30 。
三、辦理地點:本縣吉安國中三樓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各校導師為主,每校一人參加,國小輔導相關教師或導師亦可報名,共計40位名額,依系統報名順序錄取。
五、講師:冬青心理治療所陳芃圻社工師。
六、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ww w2.inservice.edu.tw/)完成報名手續,研習人員請全程參與,活動結束依參與日數核發研習證明。
七、請學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八、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出席人員請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量測及消毒,自備口罩並主動配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