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鄭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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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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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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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修正「校園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70625號函辦理。
二、 本次實施標準修正重點說明: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階段,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如於「確診或快篩陽性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該個案學生所屬班級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調整為遠距教學(無需請假),本縣由學校提供1人2劑快篩試劑(倘本縣衛生局修正作法,將另案通知各校),爰取消國高中九宮格匡列之規定。
四、 教育部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公告及各縣市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