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21557Q號函核定辦理。
二、為因應教育部「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請編制內教師參加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三、研習場次說明如下(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