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寒假午餐補助兌換券將於1/16日發給符合資格學生,憑券每張可向券上所列餐飲業者換取新台幣80元之等值餐點,午餐補助兌換券如有毀損或遺失概不補發,並請於寒假期限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5724號函辦理
本案補助對象如下:
(一)寒假期間到校參加課業輔導或體育訓練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4類經濟弱勢學生。
(二)寒假期間未到校參加輔導課及體育訓練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2類經濟弱勢學生。
(三)補助期間:112年1月30日至112年2月10日,共計11天(1月30、31日、2月1、2、3、4、6、7、8、9、10日),補助午餐費金額上限為每餐新臺幣8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