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金額
每名3000元
申請資格
1. 具原住民身分且前一學期無小過以上處分
2. 各學習領域成績達乙等(7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申請人欄位需學生「親筆簽名」)
2. 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3. 可加附:低收/中低收證明
4. 成績證明書與獎懲證明由教務處統一辦理。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3/10中午12點截止收件
其他說明
1. 學業優秀獎學金名額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視年度預算及原住民學生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