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3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687A號函辦理。
二、課程時間訂於4月至6月(詳如附件),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辦理培訓課程,歡迎對家庭教育推廣活動或諮詢輔導有興趣者報名參加。
三、檢附「志工招募暨在職訓練計畫」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