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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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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3000元(七年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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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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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原住民身分且前一學期無小過以上處分
- 八九年級各
學習領域科成績達乙等(7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按最新公告辦法調整)
- 七年級生請回畢業國小申請,各
學習領域科須達甲等(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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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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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書(申請人欄位需學生「親筆簽名」)
-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七年級生請回國小申請)
- 前一學期獎懲證明
- 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 可加附:低收/中低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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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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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9/8 下午4點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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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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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業優秀獎學金名額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視年度預算及原住民學生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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