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學對象: 本國國籍孤兒、清寒單親、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入困頓、家境弱勢清寒者。
二、經評選後,每名發放3000元整。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
1.詳填申請書2份
(1)學生回家填寫版: 表單上的【戶號】,請看戶籍謄本左上方【戶號】
(2)導師說明填寫版:因字數有限,簡述不超過25字。
2.半年內2吋照片1張。
3.學生證影本(A4紙張,須蓋106上學期註冊章)。
4.新式含紀事的戶口名簿。若繳交舊式戶口名簿者,審核列為後。
5.證明文件:依家庭狀況檢附
(A)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B)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C)清寒證明
(D)重大傷病/身心障礙證明/醫療相關證明影本
(E)災害證明
(F)變故證明
(G)無任何證明,請導師填寫在【導師說明填寫版】之
【導師說明事件證明】。
註: 請將申請書填寫完整並備齊證明文件,按照順序用「迴紋針」(請不要用釘書機)夾好。
四、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06年 9 月19日中午12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