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正取1 名,擇優候補1 名。
一、 職稱:約僱人員(幹事職務代理人)。
二、僱用期間:自 報到日起至商調人員到職前一日止,本案係外補幹事商調期間職缺代理,如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待遇: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支薪,每月薪資約39,564 元(應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費用)。
四、工作地點:玉里國中
參、工作項目:
一、全校師生營養午餐工作事項(午餐秘書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肆、報名資格: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者,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伍、公告日期:115 年 3 月9日至 115 年 3 月 11 日下午 4 時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及本校網站公告。
陸、報名方式:
一、 檢具下列證件(以 A4 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請
於 115 年 3 月 11 日下午 4 時前(以送達或寄達本校為憑),逕寄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玉里鎮民族街30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幹事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一)甄選報名表(附件 1,請以正楷詳填各欄,並貼妥本人 2 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二)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 2)、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 3)、切結書(附件 4)。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無則免附)。
(六)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
二、 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撤銷錄取資格外,如有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 聯絡電話:
工作內容:03-8882054 轉 11總務處
報名作業:03-8882054 轉 15人事室
柒、甄選方式:
書面審核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捌、錄取公告:錄取名單依規定函報主管機關後,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玖、報到:正取人員 1 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 名
拾、附則
一、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公告修正。
二、 約僱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