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學對象:
1.領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者。
2. 106上學期成績60分以上,
3. 操行分數請寫期末成績單之導師評語。
二、助學金額: 經評選後,每名發放2000元整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106下學生證正、反影本一份。(正反面須在A4紙張同一面)
3. 106上成績單一份。
4.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一份。(A4尺寸影印)
5.民國107年低收或中低收證明一份。(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受理)
6.申請人匯款用金融機構帳號欄、存摺影本及個資使用同意書。
註: 請將申請書填寫完整並備齊證明文件,按照順序1至6用
「釘書機」釘好在左上角。
四、校內申請期限:1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