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花蓮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及本縣107年度公立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行事曆相關時程辦理。
2、欲申請調動之教師,請務必詳閱上開要點及介聘行事曆【處務公告編號#46802】以免權益受損。
3、教師上網申請期間:3月28日(星期三)至4月13日(星期五)24:00系統關閉前完成線上登錄作業。
4、另縣內介聘電腦作業系統操作說明會訂於107年3月30日(星期五)假本縣中華國小教師研習中心電腦教室辦理,詳參107年3月23日府教學字第1070054993號函。
5、特別提醒:自106年度起縣內介聘電腦作業流程,已取消學校人事端至系統提交之功能,教師完成填報並送出後,申請資料即傳送至教育處端;至於紙本申請表仍需經過校內人事審查初核分數與校長核章後,再參加教育處積分審查。
6、教育處積分審查訂於4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屆時將視實際申請人數公告分區審查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