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 已申請其他公私立單位提供各項就學補助之學生切勿重複申請,並告知學生勿申請就學非必要項目(如補習費、家庭生活費等),讓資源運用於最有需要之學生。
二、申請條件:
(一)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
(二)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其實際收入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三)家中成員重病或住院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四)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五)其他經校方實際瞭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三、申請項目及證明文件:
項目 |
說明 |
證明文件 |
1.學雜費 |
不含代辦費,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已領取政府補助者或學生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申請就學貸款者,亦不得申請此項 |
學校繳費單據 |
2.書籍費 |
僅限教科書 |
學校繳費單據 |
3.制服費 |
限入學新生或轉學生申請 |
學校繳費單據 |
4.文具費 |
限就學必需使用之文具 |
請提供明細表 |
5.營養午餐 |
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
學校繳費單據 |
6.早餐費 |
_________元 x 實際就學89天 |
請提供明細表 |
7.交通費或住宿費 |
擇一申請。 交通費: ______元 x 實際就學89天 住宿費:依學校繳費單所示。 |
請提供明細表 |
四、檢具文件:
1.申請表excel電子檔(校網下載) |
2.對照表 |
3.學生證影本 |
4.繳費單據 |
5.相關證明 |
以班級為單位mail至odelette84@gmail.com |
1人1張
|
正反面 |
學校繳費單據或明細表 |
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等 |
五、校內申請日期:107年4月24日